1、分公司沒有獨立財權,財務由集團或上級公司直接派人管理。子公司與控股公司擁有獨立經營資格,在集團財務審計時,按照投資方持股比例,合并報表,子公司損益計入總公司。還有參股企業,也就是不控股的企業,如果持股比例大于20%,也要合并報表。
2、集團公司是社會稱謂,嚴格的法律意義上并沒有這個稱謂,一般表示該公司下設多個分公司或子公司。母公司是相對子公司而言,通常是母公司投資并控股子公司,且從名稱和業務上有緊密聯系。分公司是與總公司相對而言,分公司即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其權利義務由總公司承擔。
3、概念不同子公司:子公司是與母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個公司持有或通過協議方式受到另一個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分公司(branchcompany)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
4、廣東韶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擁有眾多實力強勁的子公司和分公司,涉及電力行業,為公司的運營和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5、分公司:branchofficebranchoffice英[brɑ:ntfis]美[brntfs]分辦事處,分支機構Thefirmarrangedthatheshouldbeassignedtothebranchoffice.公司安排他到分公司去工作。
對于分子公司的市場部門,也就是說銷售這個市場端來說的話管理的管控。除去部門經理以外,再上一個級別就是總經理,而總經理的再上一個級別,就是集團總公司很多大方向的政策變化制度的運行。比如說績效的考核是最適用于分子公司市場端的業務員,因為這隊員工作在一線的人來說的話。
一是管理思想要由單一企業型直線管理模式向集團型“金字塔”管理轉變;二是管理職能要由單純的公司自身管理向控股型公司管理轉變;三是管理方法要由純粹的總公司型管理向母子公司型管理轉變。(二)理順管理關系,母子公司相互關系的功能必須定位。
對于高度專業化戰略的集團公司來講,所有成員企業都從事同一業務,每個成員企業的核心能力和管控方式都能夠很容易地復制到其他成員企業,在這種發展戰略下集團公司完全可以對下屬分子公司實行集權程度很高的管控模式,也就是說具備了實行集權管控模式的基本條件。
年度預算編制及審批流程、分子公司業績指標考核體系制定流程、分子公司經營層考核管理流程、預算執行及調整流程等等。總之,只要通過思想的統系統的組織構建、嚴密制度和流程建設,做到人、財、物、信息的集中管理,全面管理和控制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關鍵環節,才能夠實現真正有效的高度集權的集團管控。
對于企業集團而言,理想的財務組織劃分應該是集權與分權適度、權責劃分明確的多層級管理體系。財務管理管理部門的設置,應在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原則的基礎上,實現財務與會計職能的有效區分,實現部門的精簡化設置。
1、一般來說,總公司財務部必須能夠控制各分公司的財務部,包括人員任免、資金控制、制度設計等。如果分公司都能獨立負責盈虧,業務性質互相之間很不一樣,可以考慮授予當地財務人員比較大的權限。
2、總公司定期派內審人員進行合規審計,保證1-3的規定得到執行。除此之外,從組織架構上也可以讓分子公司的財務人員直線匯報給總公司財務,虛線匯報給分子公司的一把手;即業務上支持分子公司,但是不歸一把手管理。這樣能保持財務的獨立性,更有利于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
3、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往來款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發生供銷產品、提供或接受勞務而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的資金數額,如果是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的往來款,應該記入”其他應付款“科目里。